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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四举措”推进乡村教育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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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目标,聚焦乡村振兴主题,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必须守牢的底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 全方位预防攻坚成果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继续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干部,并推动行之有效的特殊政策向常规性、普适性、长期性转变。严格落实行政督促复学、联控联保、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动态监测、社会监督、童工专项查处、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无一人失学辍学。 全覆盖加大教育资助支持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强化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保障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受助对象、资助标准、评选程序、发放时间审核拨付各类教育资助,确保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必要的资助。高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和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学生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全要素补齐乡村办学条件短板。全市将聚焦乡村振兴、着眼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深入实施《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2021-2023)》,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乡村学校布局规划。依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2个、新建校舍7万平方米。开展集团化办学提升行动,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和“学区”撤并改革,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打破县际、校际壁垒,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过程夯实教师队伍建设根基。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大乡村学校教师补充力度。通过“特岗计划”等途径,计划招录特岗教师850人,缓解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二是全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人均每月不低于400元标准,为全市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加大优秀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幸福感。三是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支持,计划实施“国培计划(2022)”项目培训884人,提升乡村薄弱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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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祁福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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