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工作事关校园平安稳定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在开学季到来之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家校师生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的各项要求,高度关注孩子们在“疫情综合症”下导致的心理不适应等情况,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帮助引导过渡,合力做好广大师生顺利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开学的相关应对准备。
一、存在问题
一是接送学生车辆综合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开学后,城乡各学校、幼儿园均存在家长驾骑低速电动车或“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经前期摸排统计,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家长共有低速电动车25634个,20341人没有准驾资格证,占比79.35%;1710人没有购买头盔,占比6.67%;19432人没有购买保险,占比75.81%。骑乘电动车学生家长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经常性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等问题;部分农村偏远地区家长使用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学生“疫情综合症”问题须高度关注。去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几乎所有学生长期居家进行线上学习,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互动交流少,外出活动少,有规律的学习和生活规律被打乱,加之大部分中小学生的适应能力及自我调节能力还不够健全,很多学生失去目标和动力,借上网课居家上网,引发“疫情综合症”,出现自卑、抑郁、焦虑不安等心理问题。部分家长一定程度疏于对孩子的监督,导致一些孩子沉迷于网络世界,出现社交障碍等心理问题,甚至伴随产生焦虑、失眠、神经衰弱等症状,严重影响开学后的正常学习。
三是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治理难。随着“双减”深入推进,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强制转型或关停,但大多数培训机构都存在预收费现象,继而引发“退费难”甚至“卷钱跑路”问题,导致许多家长被迫维权,产生了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表面关门闭店,实则转移到居民楼等隐秘地点违规开展“高端家政”“居家私教”“一对一”家教服务,存在隐蔽性强,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同时,非学科类培训涉及多个部门,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机构底数尚未完全摸清,还存在监管盲区。在资质审核、预收费监管等基础性治理工作上还没有形成部门协同治理合力。受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影响,各县区校外教育培训断续停业,不同程度存在经营困难、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
四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质量不高。部分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受办学规模的制约,相对于乡镇中心校分布零散偏远,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由乡镇中心校食堂配送和食品安全监控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制约了食堂供餐率水平。受市县区财政因素制约,各县区均未能按照与就餐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人员,待遇保障困难较大,小规模学校的食堂从业人员难以招聘。个别学校后勤食堂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强,不能有效指导食堂管理安全化、营养化、健康化运行。个别县区未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全方位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完善从业资质。
二、对策建议
一要全面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全面排查核实教职工及学生家长使用低速电动车辆底数,及时将低速电动车摸底排查台账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及道交委成员单位,协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强“警校共治”,充分发挥“护学岗”和交管、派出所联勤联动护学机制作用,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大对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执法查处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非标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及危害,引导学生家长不购买、不使用非标电动车,教育学生不驾驶、不乘坐非标电动车,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要及时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辅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及时发布致广大师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家长要督促孩子完成寒假作业,协助孩子恢复“生物钟”,进行适度放松训练。各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举办一次文体娱乐活动,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辅导,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培养中小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密切家校协作,重点做好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学习困难学生和初三、高三临考学生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
三要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管理。对学校规模较小、交通便利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必需的送餐条件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以中心校或邻近学校食堂为依托,实行食堂配餐。对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不具备食堂供餐和配餐条件的,在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学校伙房供餐或家庭(个人)托餐。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等方式,配备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加强营养餐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水平。
四要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严惩重罚违规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指导县区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快研究制定设置标准,严格准入程序,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本系统审批的非学科培训机构信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台账,跟踪督促指导,保持风险机构“常态清零”。
